关于申报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07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获选人员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由派出单按照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度派出项目计划资助8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未进站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于210-48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 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派出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3.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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