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2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4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供经合作导师、所在单位知情同意的情况说明书)。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

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3月1-9月23期间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

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时间节点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获选情况。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3.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联系人:林梓 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