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2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全职在港工作2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43月1—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岗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均可查阅

四、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具体程序为: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60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2.香江学者计划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3.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香港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院、附属医院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6.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联系人:林梓  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