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2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4年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遴选。具体程序为:

1.公布岗位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4.遴选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选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查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