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流程

【 发布日期: 02-1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1、拟设基地单位与校内二级单位(一般为拟招收进站博士后的合作导师所在单位)沟通协商,提出申报意向,提交申请函、备案表(附件)、单位情况介绍、拟进站人员情况。

2、校内二级单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

3、人事处审批同意,择期组织专家实地考察。

4、人事处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报所在地市人社部门,由地市人社部门报省人社厅专技处(即告知人社厅,市人社局同意设立基地市),专技处收到信息后反馈学校。

5、学校专家考察通过,且收到专技处反馈信息后,人事处将考察情况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6、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学校正式发文,基地向地市人社局报告,人社局向省厅专技处备案,省厅反馈学校。

7、设立基地,招收博士后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