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3-0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malin 】

 

 各单位:

2014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鉴定、体检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做好如下工作。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

1.测试范围: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中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符合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测试: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已获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2.报名、培训及测试时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常年启动报名测试系统,请各单位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录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培训和测试。

二、学历鉴定

1.鉴定范围: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都必须进行学历鉴定,申请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是我校的申请人,可免学历鉴定(附属医院人员除外)。

2.鉴定要求:

1)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没有中级职称的公办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4)申请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人员,免学历鉴定(附属医院人员除外),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即可;

5为方便申请人进行学历鉴定,开通了网上快速鉴定通道,有需要的老师可以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进行网上学历鉴定(收费与现场鉴定相同)。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43272829日上午。

2、体检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同福中路396号)。

        3、请各单位于320前,将填写好的《南方医科大学报名参加体检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按要求贴好照片)送至人事处盖章。

4、注意事项

1)体检时申请人须带身份证,体检医院需核对体检人身份;体检费每人140.00元,请自备零钱,体检时医院将有专人收取;
   
2)体检时申请人必须保持空腹,且避免佩戴金属饰物;
  
3)请体检人当场出示身份证及已盖章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无此表格者,医院不予体检。

本通知以及附件均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报名参加体检人员情况一览表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联系人:刘建英   648706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1:体检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d198b3affde83a22c5207fa1421875b.doc (54.00 KB)
附件2:体检表(2013年修订).doc
文件类型: .doc 19c347f6dc3554fcaa93156e226e71f8.doc (74.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