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6-27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证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粤教继函[2013]1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
(一)今年新聘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学校教学机构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持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的培训。上述人员应在报名时申请,并提供学历证书和毕业总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内容
由广东省统一组织的培训内容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四门主要课程为主,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以校情校史教育、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并通知教师进入学校人事处主页,了解和学习“师德建设”、“教师资格”、“职称评审”等相关栏目内容,使教师了解学校情况,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11月2、3、9、10、16、17、23日。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考试方式及时间: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全省闭卷统考,
考试时间为12月1日(补考人员也参加该天考试);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参见当期课程表。
四、报名及收费
(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落实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及时填报《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同时需填报重修及补考人员)。《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Excel电子版发至shizi@fimmu.com邮箱。
(二)收费项目及要求
1、四门课程培训收费300元/人;
2、师培中心不统一代购岗前培训教材,参加培训的人员教材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订购。
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学/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3、鉴于对参训人员的督促作用,我校报名参训人员先自行交付培训费(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5日前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待考试通过并获得相应证书后,报学校审批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岗前培训政策规定,保证应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为他们参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鉴于报名单位较多的实际,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参训教师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并在报名表下面备注标明该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二)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者将统一颁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补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证明,也是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依据之一;
(三)各单位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对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聘用教师,应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条款予以相应处理。
教师岗前培训通知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人事通知”栏目查询下载。另外,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开课前一周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gdsz.scnu.edu.cn)下载教室分班、课程安排及管理规定等通知。
附件:《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南方医科大学
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刘建英  联系电话:648706)
附件: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49650c2a3f2f698a4fa002431e60f9f9.xls (2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