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两年期)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 01-20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malin 】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管办决定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两年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7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全额一次性发放给受资助者),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1:1配套资助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人员视为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站博士后、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

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推荐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方可申报。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基金资助;     

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3)参与“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重点项目。     

7.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一次,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15-3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附件1),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向学校博管办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③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④《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说明:①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待7月底之前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②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英文)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时,所申报的一级学科应在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中选择。  

(二)学校审核上报

(三)国家评审确定人选

   

附 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

 

 

   南方医科大学博管办

2017120

 

 (联系人:梁瀛、马林,联系方式:020-61648642,smubgb@163.com

  

附件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0d338ef0e095318aab0ad637bb40def2.docx (32.9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