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增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3-1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malin 】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下简称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合作者和指导者,负责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使用,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工作条件,指导博士后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和完成在站研究任务。合作导师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学校审批后可招收博士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增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需为我校在职在岗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格以《关于公布2016年度新增、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校研字[2017]1号)文件为准,对于不在文件名单范围内者,还需补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个人可支配科研经费(含纵向、横向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院士、973首席科学家、863及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表。各单位符合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合作导师的人员(已具有合作导师资格者不需要填写),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1),提交财务部门审核可支配科研经费后,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审核申报者资质条件,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盖章,同时填报《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于33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三)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三、合作导师任期

(一)合作导师任期4年,4年内未招收博士后者暂停招收资格。

(二)获得合作导师资格者在任期内可以招收博士后。

(联系人:马林,61648642smubgb@163.com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

        2.《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17316

 

附件1: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0a6ed1985b4df606a5a3e39958d225bd.doc (36.50 KB)

 

附件2: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d62475b9e76b574d452125c30cf0db4d.xls (2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