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接受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1-2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7]8号),现将我校接受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申报条件

有资格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单位和导师都可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条件

1.申报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2.指导教师一般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博士生导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条件

1.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

2.指导教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师德高尚、学风文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核实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专家信息表(附件1),如需更新课题名称或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完成接受访问学者工作,请核实后更新,有无更改都须在备注中注明, 并在12月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余慧。

2.除附件1表格中专家以外,如有新增计划,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填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专家信息表(附件2),并在12月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余慧。

填写注意事项:(1)其中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需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点的名称。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2)附属医院须注明给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提供的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