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4-11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410日,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4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粤教师函〔201824号文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单位限报1名人选。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二、工作要求

(一)选拔条件

依据粤人社明电〔201831号文要求的选拔条件。

(二)时间安排

416日前,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417-18日,汇总推荐人选、审核推荐材料,组织校内遴选,并请纪委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等情况提出意见。

419-20日,将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公示。

425日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1.单位推荐函。

2.数据库文件1份。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生成报送的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1份,采集工具网址为:http://www.zhichen.com.cn/.

3.相关表格。通过采集工具填报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并打印6份。《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含电子版)。

4.佐证材料1份。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应真实一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材料134分别扫描生成PDF版和材料2(电子数据库文件RPU格式)一并发送邮件至smursk@163.com.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4号)

2.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831号)

3.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李燕、谢胜蓝,联系电话:648323648089

 

                   人事处

                                              201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