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6-1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896号)(附件1)及省中药局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岐黄学者是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重要内容,具有严格的申报推荐条件。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附件2)中岐黄学者的申报推荐条件与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岐黄学者的申报推荐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推荐的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网址:http://qhxz.njucm.edu.cn)进行申报。

三、岐黄学者分临床型和科研型,申报人员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程序和要求如下:

1.各申报人员将申报意向上报至本单位,由本单位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并于62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报至学校人事处。

2.学校将提供给申报人员账户与密码,登录推荐系统,填写《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4),其中《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用word填写打印并签字或盖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扫描上传。同时从推荐系统打印《推荐表》及其相关附件,装订成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单位审核。

3.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组织开展审核与推荐工作,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中医药临床能力或科研能力相关情况、学术成果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4.各单位于622日前将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程序、审核结果等)、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48070


人事处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3.岐黄学者申报汇总表

4.岐黄学者推荐审批表(临床型、科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