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3-18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9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士后综合评估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评估周期为五年,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二、评估程序

(一)设站单位自查及数据填报(430日前完成)

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评估要求,组织各流动站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组织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在线填报有关数据。自评完成《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并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审核汇总(51日—61日)

省教育厅汇总审核所属设站单位评价意见,根据评估材料,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填写《广东省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并报送省人社厅专技处。

(三)省人社厅核查数据、综合评价(61日-81日)

1、省人社厅在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实地检查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实地检查主要针对参评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省人社厅根据中国博士后网对评估数据的反馈邮件,按要求完成数据反馈工作。

3、汇总《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汇总表》,根据设站单位自评意见和其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客观公正评价,签署综合评价意见,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定(81日-930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期间全国博管办将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三、评估范围

学校共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本次评估工作: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和药学。

四、任务分工

(一)人事处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各流动站的材料填报,并主动跟进做好与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科研院负责审核统筹评估涉及的科技相关指标及材料。

(三)由以下5个单位牵头,整合全校相关学科、博士后资源,做好对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填报工作:

1、基础医学院牵头负责基础医学、生物学博士后流动站;

2、中医药学院牵头负责中西医结合博士后流动站;

3、药学院牵头负责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公共卫生学院牵头负责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南方医院牵头负责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其它各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地提供本次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

五、工作安排

(一)在站博士后成果填报。各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本单位所有202011日前进站且目前在站博士后(具体名单见附件1),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在站期间成果(填报指南见附件2)。在站博士后成果填报完成后,各单位填写《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填报统计表》(见附件3)报学校人事处。

(截止时间202032724时)

(二)提交博士后工作相关材料。各学院、附属医院整理提交以下材料、数据交至人事处,包括:

1、各单位制定的博士后规章制度。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制度,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管理制度,博士后人员考核制度,博士后人员奖惩激励制度,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博士后人员住房管理制度等,需列清单,附文件(PDF格式)。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见附件4)。

3、博士后代表性成果及其应用和影响。共三个指标,分别为代表性科研成果,创新效益,决策支撑。学校根据各单位招收博士数量、一级学科分布情况,指定各单位指标成果报送数量安排(见附件5),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20191231日统计时限内在站、出站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相关业绩。相关指标说明如下:

1)代表性科研成果:博士后人员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论文、新产品、新工艺、重大咨询报告、发明专利、标准、科技奖励等形式。

2)创新效益:通过博士后人员成果产出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与影响。

3)决策支撑:博士后人员对国家、行业发展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如参与起草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及被采纳情况。

(截止时间202033024时)

(三)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各牵头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数要求(见附件6),在本单位相应一级学科中推荐博士后招收情况较好,熟悉了解学校博士后政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

(截止时间202032724时)

(四)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填报。各牵头单位在相关评估材料的基础上,整合填报,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申报表(见附件7)于417日前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牵头单位于4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填报并提交“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博士后综合评估是国家层面对博士后流动站的考核评估,评估周期五年一次,评估不合格单位将注销设站资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每个单位指定1名单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本次评估工作,具体人员名单319日前报人事处。

(二)严密组织。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填报内容多,各单位务必仔细研读评估文件,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分工,严密组织,抓好落实。

(三)密切协调。博士后综合评估是对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评估,每个流动站都涉及多个二级单位,每个二级单位也需要报送一个或多个流动站相关评估材料。人事处、科研院、各二级单位之间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认真做好博士后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1. 各单位在站博士后名单

2. 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填报指南

3. 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填报统计表

4. 各单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5. 各单位博士后综合评估指标成果报送数量

6. 各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数量

7.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数据填报表

 

 

(联系人:张志德,联系方式:61648120

 

                                           人事处

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