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6-0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50号)、《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83号),现就报送2021年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计划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校本部在编在岗教职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德优良,热爱学校和本职岗位工作,具有学成归来后为学校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学习专业应是现有学历相关专业或现工作岗位相关专业;

(三)来校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造成教学事故者,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者,或其他不适合攻读研究生的情况者,不得报考研究生。

二、报考单位

教职工攻读研究生的单位应为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学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原则上在本校攻读,省内学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原则上在省内学校攻读。

三、报考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行政管理人员会同组织部审核)、学校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而自行报考者,均视作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请校本部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排序推荐教职工申报攻读研究生计划。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各单位应把教职工国内访学、出国留学等培训工作与攻读研究生一并统筹安排,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在岗率不低于80%,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4)”实施方案》,行政管理人员考学报名可不受单位在岗率限制,由各单位排序推荐,通过考试后严格按照学校关于人员在岗率的要求,依照单位推荐顺序就读,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工作,有效组织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排序为单位最终推荐排序)及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统一上报至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10875126@qq.com,纸质版需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视为2021年度无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计划。

(三)教职工考取研究生后,必须在开学前带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备案,签订《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书》(附件3),其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脱产攻读研究生须办理组织人事请假离岗手续,脱产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汇总表

2.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3.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书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