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5-1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可选派不少于8人。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218.197.147.24/welcome)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问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2)。

(三)择优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0875126@qq.com。

1.单位推荐函(要求加盖单位党委章,纸质版1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所在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遴选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申请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

(三)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请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填报。

1.清华大学: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进行报名注册,接受专业、导师名录参见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网页《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2.北京大学: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登录申请系统(https://jxfx.oce.pku.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报名。

(四)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3.《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