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可选派不少于8人。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218.197.147.24/welcome)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问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2)。
(三)择优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0875126@qq.com。
1.单位推荐函(要求加盖单位党委章,纸质版1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所在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遴选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申请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
(三)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请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填报。
1.清华大学: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进行报名注册,接受专业、导师名录参见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网页《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2.北京大学: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登录申请系统(https://jxfx.oce.pku.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报名。
(四)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3.《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