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9-24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21〕11号),202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上旬开始,结合我校总体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有申请202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须参加测试。

二、测试时间

20211014日,测试地点、分组及安排见后续通知。

、测试要求

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试讲时不使用多媒体,必须有板书,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见附件1

报名要求

(一)请各单位汇总拟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填写《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929日(周三)之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wanyu@i.smu.edu.cn

(二)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本单位拟申请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报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再另行安排补测(未参与测试者无法申请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评办法和标准

2.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人事处        

2021924    

(联系人:唐琬瑜, 联系电话: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