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卫生健康人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28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前期,学校已下发了2022年度卫生健康人才职称工作通知,现就卫生健康人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填报通知如下:

  一、代表性成果简介

  代表性成果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教材、著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代表性成果送审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评审必须环节,中初级申报人员无需提交。

  二、程序

  职称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通过系统完成,经过个人填写、单位审核、学校统一送审等环节。

  1、个人填写。申请人登录网站,填写上传有关材料,具体可参考《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及上传的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及时退回需要修改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无误方可报送至学校,具体可参考《二级单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送审。学校按照申报情况,统一组织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


  三、填报要求

    1、代表性成果具有时效性要求,如在学历教育期间取得的业绩,低一级职称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性成果,不得以同一份代表性成果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职称。如有此类情况,学校将退回材料要求修改,向高评委会通报有关情况,并视情况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员对照申报职称,按照实际情况,简明扼要分条目阐述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总字数不超过300字,业绩总结不超过三项,每一项的业绩总结需有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不超过5个),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使用原件PDF上传。如有视频,以MP4格式上传;如有复印件上传的,需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如有外文,建议同时附上对应的检索报告。

  3、一个佐证材料代表一个成果。如1个佐证材料仅包括1项专利或1篇论文,不可将2篇论文合并为1个佐证材料;不可将同一项成果拆分为2个佐证材料,如同一项国自然课题,不可分别将通知书和项目计划书作为2个佐证材料;在不同的业绩成果总结中不可上传同样的佐证材料。

  四、报送时间

  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系统于2023年11月28日24:00时关闭,请各单位在系统关闭前将代表性成果提交至学校,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补充申报。


  附件:1.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

      2.二级单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