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落户流程

【 发布日期: 01-20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malin 】

1、到博管办领取入户介绍信、入户表等材料。

2、行政楼一楼入口处保卫处领取《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集体户迁入申请表》和户口簿首页(教职工集体户)。

3、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以及从学校博管办领取的由广东省人社厅出具相关表格到白云区公安局(地铁2号线江夏站D出口直行1500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40天),介绍信需1份复印件

4、《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集体户迁入申请表》先后找所在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20)、计生办(办公楼西北方向50米小院内2楼,61648091)、房管科(行政楼一楼)签字,随后将该表和户口簿首页交回保卫处,换取保卫处开具的证明和户口簿首页(学生集体户)(派出所只把博士后落入学生集体户)。

5、凭准予迁入证明至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6、在广州市照相馆拍身份证证件照,取得回执。

7、凭拍照回执、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首页、身份证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广东省人社厅开具)至京溪派出所(京溪路)落户,取得户口卡。

8、将户口卡交回户籍科,落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