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六、七批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八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27号)精神,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粤教人[2003]1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我校拟于近期开展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六、七批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第六批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和总结工作
(一)考核对象
国家级(1人):肖中举
省 级(14人):赵明、李建明、王雪敏(女)郭家松、彭鸿娟(女)、梅柱中、李旭、邵龙泉、赵善超、吴英松、张琳(女)、陈烨(女)、曾庆冰(女)、黄泳(女)
校 级(8人):方唯意、赵亮、郭志坚、朱晓霞(女)、李琳(女)、陈金香(女)、蔡红兵、林楠(女)
(二)省级以上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方式
第六批培养对象,省级以上培养对象考核采取个人自我总结、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总结表》(一式三份)、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相结合(校外专家占考核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由教育厅和学校按照《实施办法》中考核标准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标准以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省级培养对象考核评估标准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六批培养人选申报表》为依据,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结合先进个人的申报情况,根据年度考核及专家投票的结果,综合考虑推荐先进个人。
(三)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方式
第六批校级培养对象考核采取个人自我总结、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总结表》(一式三份)、校内专家评价相结合,由学校按照《实施办法》中考核标准组织实施。
1、考核标准:以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考核评估标准,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2、考核方式:实行校内专家函审制。
二、 第七批培养对象期中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国家级(2人):徐江平、刘中秋
省 级(5人):周宏伟、赵亮(基础医学院)、廖雯婷(女)、张璐(女)、冯前进
校 级(31人):于博、刘占国、左大明、李亮、吴砂、阳维、卢振泰、唐杰、王文敬(女)、李煜生、孙晓敏(女)、袁立霞(女)、黄少慧(女)、肖炜、唐斓(女)、査龙应、顾金保、张其威、陈征、杨学习、罗微(女)、姜崇辉、王莉(女)、周烨(女)、周珏宇、丁大鹏、吴芃、危敏(女)、石嵘、赵亮、朱伟良
(二)考核方式
培养对象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期中总结简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盖章报送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专家函审。
三、 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将材料汇总在4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