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7-0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证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粤教继函[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
   (一)今年新聘入我校(或新转入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学校教学机构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持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的培训。上述人员应在报名时申请,并提供学历证书和毕业总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内容
    由广东省统一组织的培训内容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四门主要课程为主,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以校情校史教育、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并通知教师进入学校人事处主页,了解和学习“师德建设”、“教师资格”、“职称评审”等相关栏目内容,使教师了解学校情况,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25、26,11月1、2、8、9、15、16、22、23、29日。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考试方式及时间: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全省闭卷统考,
     考试时间为11月30日(补考人员也参加该天考试);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参见当期课程表。
    四、报名及收费
   (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落实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及时填报《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同时需填报重修及补考人员)。《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Excel电子版发至
yh160@126.com邮箱。
   (二)广东省师培中心收费项目及要求
   1、四门课程培训收费300元/人;
   2、师培中心不统一代购岗前培训教材,参加培训的人员教材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订购。
   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学/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五、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岗前培训政策规定,保证应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为他们参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鉴于报名单位较多的实际,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参训教师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并在报名表下面备注标明该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二)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者将统一颁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补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证明,也是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依据之一;
 (三)各单位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对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聘用教师,应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条款予以相应处理。
教师岗前培训通知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人事通知”栏目查询下载。另外,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开课前一周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
http://gdsz.scnu.edu.cn)下载教室分班、课程安排及管理规定等通知。
                                  

                                                                                  南方医科大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文件类型: .xls e7aaaf3f7e0e9f1f60213e367f81a819.xls (19.50 KB)


(联系人:余慧  联系电话:64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