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健全和完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加强青年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和促进新进教师启动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产出科研成果,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暂行)》(校人字﹝2014﹞10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新聘教师科研助手进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岗对象。2015年学校新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均要进入科研助手岗位。
二、科研导师。科研导师应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名单见人事处网站首页博士后招聘简章附表
http://portal.smu.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775&id=50333);或拥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博士生导师经学校批准后可指导科研助手。每名科研导师每年指导科研助手不超过2人。
三、进岗程序
(一)9月23日前,各学院尚未取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符合课题及经费要求且有意向指导科研助手的博士生导师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导师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二)9月24日前,学校在人事处主页公布符合条件的待入岗教师名单和符合招收条件的科研导师名单。
(三) 10月9日前,科研导师和新聘教师进行双向选择,初步达成指导意向,新聘教师向科研导师所在学院提交《科研助手进岗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四)学校审批,科研助手进岗。
四、工作要求。科研助手工作是学校落实青年教师在岗培训的重要举措,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及时成立由学院领导及专家代表组成的5-7人科研助手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积极组织协调新聘教师与科研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各附属医院科研助手进岗工作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梁瀛,联系电话:64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