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2-01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各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83号)要求,现就报送2017年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计划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校本部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教职工申请攻读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学校和本职岗位工作,具有学成归来后为学校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报考专业与现从事岗位基本一致;
3.来校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造成教学事故者,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者,或其他不适合攻读研究生的情况者,不得报考研究生。
二、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人事处审核(行政管理人员由组织部审核)、学校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而自行报考者,均视作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三、相关要求
1.请校本部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计划,把教职工国内访学、出国留学等培训工作与攻读研究生一并统筹安排,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在位率不低于80%,行政管理人员在位率不低于90%,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宣贯工作,有效组织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工作。并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及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2)统一上报至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shizi@smu.edu.cn、纸质版需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视为2017年度无教职工攻读研究生计划。
3.教职工考取研究生后,必须在开学前带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备案,签订《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书》(附件3),其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脱产攻读研究生须办理组织人事请假离岗手续,脱产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汇总表
2. 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3. 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书
人事处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1648706)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计划汇总表
文件类型: .doc ca998ccaaef5793705334d45d196096e.doc (35.50 KB)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文件类型: .doc 0608e4261d4b6b23a68ef2d6ffc11f76.doc (21.43 KB)
附件3: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书
文件类型: .doc 6df71750ded0e37e1a54d5bcda48738f.doc (31.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