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司发〔2025〕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人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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