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条件释义补充说明及补报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14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今年1月份学校印发了《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通知(校人字[2016]17号),对不同系列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职称业绩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受理职称评审材料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和个人反映了SCI论文分区以及并列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认定等情况。针对这些情况,经学校批准,现对专业技术职务条件释义说明的第四条、第五条进行了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将《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条件释义补充说明》及时通知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按此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于10月21日中午12时前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条件释义补充说明.pdf
文件类型: .pdf c14f828b8a9c75a7f8c58bd80fc33a16.pdf (304.76 KB)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