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1-2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粤人职199816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规定,受外单位委托推荐评委库入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第一线。

(四)从事本专业工作一般在1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并担任本专业正高级职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

二、推荐专业

教师系列(教授、研究员资格):临床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卫生管理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语言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技术等。

卫生系列(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资格):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口腔及眼耳鼻咽喉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中医药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医技专业、全科医学专业等。

图书资料系列(研究馆员):图书资料专业。

三、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并填写《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并于12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余慧,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smu.edu.cn

 

附件: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