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职称评审答辩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6-0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

根据职称工作安排,定于68日(本周五)上午08:30在校本部秋水堂风华厅开展校内职称评审答辩暨学科组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答辩。请答辩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二、答辩程序:第一部分由申报人简明扼要陈述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内容(不使用幻灯片,限时4分钟);第二部分由评委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提问并由申报人回答(一般不超过4分钟)。

附件:答辩顺序安排表

人事处

                               20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