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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1〕5号),以下简称“省高级职称考试通知”,现就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及方式、成绩合格标准见“省高级职称考试通知”(附件1)
二、倾斜政策
根据省高级职称考试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待省通知。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 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直接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援派期间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三)援外医疗队员。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 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医疗任务期间,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注意】考虑到政策倾斜人员的认定会与考试报名存在时间重叠,上报时间和方式暂未明确,且名单还需上报省级部门审定,请申请人综合考虑,慎重对待,以免漏报。
三、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个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实践能力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4月21日至4月30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1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和材料上传要求(附件1),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签订报名承诺书,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南方医科大学)。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附属医院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收齐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
【注意】网上报名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单位名称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格式填写,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2.报名点审核(2021年5月1日至5月10日)。2021年度考试资格由各附属医院审核,各有关附属医院须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在2021年5月6日17:00前在系统上完成所在单位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及报名汇总表(附件2),学校人事处将视审核情况对附属医院的审核工作进行通报。
3.考点审核(202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4.网上缴费(2021年5月21日至5月28日)。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践能力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登录申报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5.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2021年7月3日至4日)。2021年7月3日、4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报名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