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提交代表性成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1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通知如下

代表性成果简介

代表性成果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教材、著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代表性成果送审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评审必须环节。中初级申报人员需提交,之前已提交人员须重新提交。

、程序

职称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通过系统完成,经过个人填写单位审核学校统一送审等环节

1、个人填写。申请人登录网站,填写上传有关具体可参考《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及上传的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及时退回需要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无误方可报送至学校,具体可参考二级单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送审。学校按照申报情况,统一组织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



填报要求

1、代表性成果具有时效性要求,如在学历教育期间取得的业绩,低一级职称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性成果,得以同一份代表性成果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职称。如有此类情况,学校将退回材料要求修改,向高评委通报有关情况并视情况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员对照申报职称按照实际情况简明扼要分条目阐述任以来的业绩,总字数不超过300字业绩总结不超过三项,每一项的业绩总结需有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不超过5个),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使用原件PDF上传。如有视频,MP4格式上传;如有复印件上传的,需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如有外文,建议同时附上对应的检索报告。

3、一个佐证材料代表一个成果。如1个佐证材料仅包括1项专利或1篇论文,不可将2篇论文合并为1个佐证材料;不可将同一项成果拆分为2个佐证材料,如同一项国自然课题,不可分别通知书和项目计划书作为2个佐证材料;在不同的业绩成果总结不可上传同样的佐证材料。

、报送时间

代表性成果外送鉴定系统于202210282400时关闭各单位在系统关闭前代表性成果提交至学校,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补充申报。


  附件:1.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

        2.二级单位代表性成果鉴定系统操作手册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10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