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指南

【 发布日期: 01-04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zhengmin 】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1、本人须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机构(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本人持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4、转入地社保机构给原参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参保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参保机构。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程序
1、本人持身份证到原参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原参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到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对申请人转入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出具《准许转入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交给本人或发往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收到《准许转入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转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