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指南

【 发布日期: 01-04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zhengmin 】

 

参加生育保险半年以上,可以享受生育待遇。
(一)申领待遇须提交的资料
1、产妇身份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疗诊断证明
6、病历
顺产须提交上述1-4项资料,剖腹产须提交上述1-6项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领时效
   从生育之日起3个月内须由本人或单位将所提交的资料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到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申领手续。
(三)领取待遇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收到提交的领取生育待遇资料后,在6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是否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条件,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及时将生育待遇划拨我校,人事处通知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