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病理学死因鉴定常服务于纠纷的处理,如医疗纠纷、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
但在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鉴定室主任、主任法医师岳霞的眼中,法医病理学能做的远不止解决纠纷,还应该包括厘清死因,服务课堂;寻找死因,服务生者。
岳霞在进行法医病理组织取材 南方+ 徐昊 拍摄
“为了教学,我必须去解剖”
粤北山区的一名8岁女童在教室里玩闹时被桌角磕伤了腿,伤口第二天肿得很厉害,奶奶把她带到医院做了CT,医生说没有大碍;第三天发烧吃了点退烧药,第四天人就没了。
女童的死因是什么?如果不做尸检,谁都不能接受一条不到两厘米的磕碰伤口能要了孩子的命。
尸检结果显示,女童腿部伤口的封闭腔内可见脓液,在脓液和尸体血液中发现葡萄球菌及化脓性链球菌感染,这两个细菌引起的坏死性筋膜炎是导致女童死亡的原因。
小小的伤口,却带走了一条年轻宝贵的生命。在普通人看来可能难以理解,但这就是法医病理鉴定人的司空见惯。
“我的父亲是警察,母亲是医生,带着对这两个职业的向往,我考研时从临床医学转入法医。”岳霞回忆,她研究生阶段修读法医病理学专业的女生仅有3人,毕业后更是只有她一人坚持从事法医病理工作。
“我坚持做鉴定,除了为解决纠纷服务,另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要上课教学生。为了教学,我必须去解剖。”在多年鉴定和教学工作中,岳霞发现,自己能带给学生的远不止法医专业知识。
一个小旅馆里,工作人员如常打扫卫生。突然,一条带血的浴巾出现在她眼前,里面还包裹着一个婴儿。
警察到场发现婴儿已经死亡,其身长只有40厘米左右,不像是足月产下的。再追查发现,退房者是一个刚成年的年轻女子,其淡定地供述了情况:其数月前曾与一网友发生关系,近日自己在酒店觉得肚子疼,就在厕所把孩子生下来了。孩子生下来后右脚踢了一下就没动静了,所以她用浴巾把孩子和胎盘包好放在柜子里,随后退房离开。
案件至此依然迷雾重重——胎儿生下来是活还是死?胎儿的年龄是否符合她供述的怀孕日期?岳霞做好预案,展开工作。
通过尸体解剖和法医病理检验,岳霞发现胎儿发育正常,符合胎龄约30周的表现,由于胎盘发生急性绒毛膜羊膜炎并发脐带血栓形成,导致胎儿宫内窒息而早产,分娩过程中胎儿还发生了颅内血肿。综合评估早产儿的存活能力不高,出生时已处于濒死状态。
“讲这个案子的时候,我自己也很有触动。除了法医学领域的知识外,我更想让年轻的学生懂得自爱、珍惜自己,以及明白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岳霞说。
“如果有些案子不敢接,有些正义就无法被伸张”
读博期间,岳霞曾经手过一个印象深刻的案子。
丈夫骑着自行车载着怀孕41周的妻子,以不快的速度与一辆面包车迎面相撞,丈夫从车上跳下来了没有受伤,孕妇从后座坠地磕到了前额。
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后,入院时胎儿已无胎心,孕妇生命体征尚可,颅脑CT也未见异常,医院诊断为死胎、过期妊娠,颅脑外伤。但7小时后,孕妇也突然死亡。
一尸两命,孕妇一方认为车祸发生时母亲和胎儿一切正常,就是车祸害了母女。肇事方认为车祸发生当时车速很慢,自行车都没有变形,丈夫也没受伤,送到医院时胎儿已是死胎,孕妇颅脑CT也没有问题,所以车祸发生之前胎儿就死了,孕妇因为受到死胎的影响,所以自身也有问题,母女的死亡跟车祸没有直接关系。
警方需要法医弄清楚几件事:一是明确孕妇的死因,二是明确41周的胎儿在事故发生时究竟是活胎还是死胎,三是明确孕妇和胎儿的死亡跟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
孕妇的死因鉴定并不难。但是要明确胎儿在事故发生时是死胎还是活胎,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被多家鉴定机构拒绝后,警方找到了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本例主诉为妊娠41周,已属于延迟妊娠,判断是否为超过42周的过期妊娠,只相差一个星期,困难度很高。”岳霞说:“临床上对胎龄的评估主要依靠B超,而法医对胎龄的鉴定方法相对匮乏。”
在没有查到相关报道的情况下,初出茅庐的她深入学习产科、胎盘病理学、胎儿病理学等相关知识,终于厘清了思路。
突破口在孕妇的身上。孕妇的脑外伤比较严重,额头伤口虽然很小,送院时CT未见异常,但尸检发现硬膜下血肿。另一方面,孕妇的腹部也有损伤,尤其是子宫附着在腹壁的位置,其左右两侧都有血肿,说明子宫曾发生了剧烈晃动。“41周胎儿是有一定重量的,我们判断两处损伤共同导致了孕妇死亡, 其中以脑外伤为主,这些损伤当然和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
岳霞进一步检查发现胎儿的发育正常,根据胎儿的各项临床及法医学指标测量评估,加之胎盘和脐带也未见异常,均符合胎龄41周左右胎儿的特征,未发现过期妊娠的征象。综合分析,岳霞下了判断:交通事故受伤时胎儿是活胎,产妇和胎儿的死亡跟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结果出来后,各方都表示认同,岳霞也终于卸下一块心头大石。
十余年来坚持在一线做鉴定,岳霞时刻谨记法医职业需要社会责任感,坚持认为法医人要有奉献的精神,“工作再脏再累,尸体条件再差,再难做的鉴定,也要尽可能完善工作,才对得起法医的职业道德。”
“选择法医这条路,就要在一次次鉴定中锤炼自己、强大自己。”岳霞说,“要敢于为死者言,为生者权。如果有些案子不敢接,有些正义就无法被伸张。”
编者按:
法医病理鉴定是一项极其严谨、依据客观事实,最终解答死亡原因的工作,常被俗称为“尸检”。在社会公众面前算是一份神秘的工作:普通医生为患者治疗疾病,而法医病理工作者则聚焦让死者“开口说话”,需要超人的洞察力和精湛的专业能力。在他们眼中,一桩桩案件不只是待解的谜题,更是需要用刀、笔和显微镜来战斗的任务。近日,南方+记者专访5位法医病理鉴定人,听他们讲述法医病理鉴定的幕后故事。
系列报道
乔东访:法医虽不能治病,但可以“救人”
李冬日:法医是聆听死者心声的职业
王起:法医不是裁判,是帮助解决社会问题的人
【记者】钟哲
【摄影】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