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鉴定是中心的最为优势的鉴定项目,共9名鉴定人,其中6名具有高级职称,8名拥有博士学位,4位拥有国外留学并法医学专业培训经历,具备深厚的法医病理学专业知识。
法医病理学鉴定室包括专用尸体解剖间、组织病理学实验室、免疫组化室实验室、硅藻检验实验室、形态学诊断室等,并设有蜡块和切片储存场所和设施,可长期保存检材;拥有全自动脱水机、自动包埋机、切片机、染色机等大型设备,能够独立的进行大量的样本蜡块及切片的制作;拥有硅藻检验相关的微波消解、组织抽滤等新型检验设备,区别于传统方法,提高了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此外对病理学诊断配备有数字切片扫描系统、荧光显微成像及分析系统、多人共览显微镜以及扫描电镜,为法医病理学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设备保障。
我中心法医病理鉴定较突出的亮点包括:(1)严格把控鉴定程序:所承担的委托均按照有关的规范程序完成,体现在鉴定时效、收费及鉴定意见的客观性;(2)鉴定结论客观: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我中心法医病理对大量检案进行了相关的辅助检查,同时提高了鉴定书的质量;(3)鉴定工作高效:在本年度受理的委托中,存在一部分社会关注度较高、监管场所死亡以及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等情形,都对鉴定结论的时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中心充分考虑案单位的需求,均及时准确地完成了鉴定。中心死因鉴定(尸检)年鉴定量近年已达300例作用,是我省法医病理检案量最大的几家之一,特别是死因鉴定的质量获公检法司一致认可,公信力高,有效投诉少。在司法部组织的法医病理鉴定能力验证项目中,历年获得满意的评价结果。
鉴定项目:死因鉴定、伤病关系分析等
主要包括各种疾病、损伤、中毒、非法行医、医疗纠纷及公民非正常死亡(包括猝死、交通意外、电击损伤、溺死等)以及其它死因不明的鉴定,可通过现场分析、尸表检验、系统尸检及各种附件检查,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成伤机制、伤病关系、毒病关系、损伤时间推断、推断和认定致伤物和个体识别等。包括:
1、各类公民非正常死亡(工、农业事故中造成的死亡);
2、伤害性人身伤亡;
3、涉及医疗纠纷及非法行医相关的死亡;
4、院外不明原因猝死;
5、道路交通事故致伤方式和死亡鉴定、伤病关系分析;
6、监管场所人员的死亡;
7、其他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