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我院即将开展2017年1月毕业、学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条件
1、课程考试全部通过(专升本学生含毕业论文评审通过);
2、学费已缴清(11月4日将扣费一次);
3、修业年限达到教育部规定最短年限,即专科修业满3年、专升本修业满2.5年;
二、申请学位的条件
专升本同学符合以下四条,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表现良好,未受处分;
2、修满毕业要求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68分以上;
3、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合格;
4、2017年1月的应届毕业生。
三、材料准备
(一)申请专科毕业
1、毕业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
2、毕业生登记表2份(在班主任处领取);
3、上交个人在学信网上学籍信息截图打印稿1份(自行上学信网打印);
(二)申请专升本毕业
1、毕业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
2、毕业论文一篇(内容与所学的专业对口),论文的电子版请发到相对应的上交毕业材料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3、毕业生登记表2份(在班主任处领取);
4、上交个人在学信网上学籍信息截图打印稿1份(自行上学信网打印);
5、申请学位的同学另需提交。
①学位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3);
②学位评定审核表2份,正反面打印一张A4纸(详见附件4);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正反面复印;
④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⑤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如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还未领取成绩单的,请在“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上的“英语证书号”栏里注明“未领取原件”以及考试通过的时间)。
四、受理时间
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学生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上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将准备好的毕业申请材料上交至就读校区的联系人(北校区、南校区、顺德校区的学生请查阅附表5)。在上交毕业材料中,要与接收老师做好核对、签收工作!学院不接受学生单独申请。
2、毕业条件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其申请材料将会退回所在学院和各教学点,因下次毕业申请须重新递交材料,请各位学生注意及时取回、签收。
联系人:详见附表5
附件:
附件1:毕业申请(学生个人使用).xls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学生个人使用).doc
附表3: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个人使用).doc
附表4: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doc
附表5:2017年1月北校区、南校区、顺德校区上交毕业材料联系人.xls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О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