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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转自: 日期:2019-07-24 17:37:45查看次数:【】次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

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10号)精神,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和申报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上申报新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网上申报备案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等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尚未申请立项用户的单位,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二、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如系远程项目,报送2020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如系远程项目,报送2020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新项目的纸质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教材、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一式2份。

三、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承办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班条件。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

四、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机能和基础形态)、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20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文字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日。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的文字材料,可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送。

六、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对各单位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2018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继续医学增长率项目实际执行率×2019年新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上限数(实际执行率为100%的 情况,不再对其申报数设定上限)。上述规定不涉及项目备案。  

七、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做为2020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20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0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八、加强项目备案的严格管理,当年新获批项目拟下一年度申报备案,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完成当年全部期次的举办;

2.按要求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完成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

3.各期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按要求须经审核并获通过。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九、请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十、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61648065

附件: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4,学院主页下载)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