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6-10-24 18:08:38
各系、所、中心:
为推动教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体质,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加强院际间教职工交流,我院决定举办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首届“医工杯”教职工排球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9日
2、地点:学校排球场
二、参赛方式
共八只代表队参加比赛,分别是:学院机关队、数理系与编辑部、医工系、电子系、信息技术系、信息所、仪器所与实验中心、检测中心与检测公司。凡本单位的在编人员、聘用人员、离退人员均可参加比赛。每队同时在场上比赛的队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女队员,每队同时在场上比赛的队员中可有不多于两名在读研究生。
三、比赛办法
比赛段采用单循环制,按积分高低决定名次。
比赛从10月28日开始,每周五下午3点开始比赛,进行4场比赛。网高采用青年男子比赛网高(2.35米)。
四、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采用25分制,决胜局采用15分制。每队胜一场计3分,负一场计1分,弃权一场计0分,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积分相同的队按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如相互间胜负出现循环,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再相同者按净胜球数据决定名次,如净胜球仍相同则由抽签决定名次。
五、奖励办法
1、比赛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比赛设最佳组织奖一名,奖金400元,评选标准为:
①认真组织并按时参加比赛;
②对裁判的判罚有疑问时,均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与裁判发生争执;
③单位正、副主官带头参加比赛,且参加的场次多;
④参赛人数多(以参赛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百分比计算。参赛人数据以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打满3局以上的人员计算。总人数按本单位现有实际人数,不计算长期在外学习和已离退休人员)。
六、比赛要求
各队应尊重裁判、自觉服从裁判的判罚,如对判罚有疑问可由一名负责人向场外的执场裁判提出,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各队如确因工作需要要求推迟比赛时间的,应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因天气等原因需推迟比赛的由组委会临时做出决定;各队应按时参加比赛,按规定时间参赛队有五人以上到场,比赛即可开始。如参赛一方或双方在规定比赛时间十分钟后仍不足五人,应按弃权论处。
七、组织委员会的组成
组织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由薛志国任主任委员,龚剑任副主任委员,毛晓鸿、陈华元、陈浩、陈超敏、陈小燕常务执行委员。组委会负责安排和处理当天比赛的各项事宜,同时轮流担任当天比赛的执行裁判。必要时提请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组委会全体会议协商解决。
八、裁判委员会的组成
裁判委员会由龚剑任裁判长,陈浩、陈超敏、陈小燕任副裁判长,裁判员聘请部分学生与组委会的执行裁判共同担任。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