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8-23 15:04:46

各系、所、中心:

为切实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依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本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含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本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

2.拟于2025季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已进入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第8年、硕士第5年)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学位预警研究生”。

二、开展形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校抽检比例不低于本次申请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未参加学校组织预答辩的本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其预答辩由研究生具体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1.预答辩申请时间:预答辩前一周。

2.预答辩安排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需在正式答辩前完成。预答辩秘书在预答辩前一周提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到分委会。

四、申请方式

1.本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应已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mu.edu.cn/)提交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并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通过。

2.学位预警研究生应于9月25-27日直接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预答辩申请和学位论文。

五、组织实施

1.预答辩组织实施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2.预答辩资格确认:提交预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与学科导师核实确认后,方具有预答辩资格,相关日程安排一旦公示,不得擅自变更。

3.委员组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5或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称或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并报分委会审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3或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研究生导师,并报分委会审批。

4.预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结束时由主席现场公布结果。

5.预答辩要求:每位博士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25分钟(每位评委问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位硕士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每位评委问答时间不少于3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评议意见: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预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及最终评议结果在预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7.学位预警研究生的预答辩,专家组应聚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帮助研究生查找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无需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

六、结果运用

1.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方可进入论文评议阶段;预答辩不通过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由导师再次审阅同意后,方可在至少6个月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科研办

2024年823

(联系人:陈凤莲 联系电话61647799)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pdf 附件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安排.xlsx 附件2.培养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doc



法律声明 | 学院位置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邮编:510515 咨询电话:020-6164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