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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8-23 15:18:54

各系、所、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4年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对我院2024年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受理对象

1.已于2024年9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且缓授学位、并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补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毕业答辩的学历教育(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同)博士、硕士研究生;

3.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提交申请

拟申请2024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通过“研究生新管理系统(2021年秋季学期启用)”(http://yjsxt.smu.edu.cn/)提交学位论文信息、上传盲审版论文(用于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议)和填报学术成果,并由导师完成审核。学位论文相关格式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

三、相似性检测

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相似性检测安排分别在912日和926日,检测前需提交导师签字版的《导师查重知情同意书》,检测后需提交导师签字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审核表》。第二次查重后不再修改,直接根据相似性检测结果送盲审。

如因论文改动较大确有进行第三次相似性检测需要者,可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分委会审核后提供第三次相似性检测。

四、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

递交纸质答辩资格材料时间:9月9-14日

递交纸质答辩资格材料地点:生科楼5-2-2

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待具体通知

五、学位论文评议

拟于2024年12月份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须在926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即第二次相似性检测版本),同时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导师盲审知情同意书》。盲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参考《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若答辩前双盲评议意见未能返回,研究生可在提交《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协议》后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如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结果不合格,则此次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无效,并作延期处理。

评审原则:首送3位盲审专家。返回结果1名评审结果不合格,导师决定申请二审或复审;2 名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者,则直接延期答辩。

双盲评议结果在预定答辩时间前仍未返回者,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提前答辩申请,经导师和分委会审核通过后,可提前进行答辩。如未通过双盲评议,则答辩结果无效。

六、学位论文预答辩

相关工作安排参照《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七、学位论文答辩

1.具备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

2)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实验记录或轮转培训手册审查。

3)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答辩资格审核(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和论文评议等环节。

4)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应符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校研字〔2015〕56号)文件中学位申请相关内容的要求。

5)凡未经批准擅自答辩者,答辩结果无效。

2.答辩时间:拟于2024年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于1122日前完成答辩。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最迟应在答辩前1周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和分委会审核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答辩资格确认:拟申请学位的毕业生须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和学科导师确认后,相关日程安排一旦公示,不得擅自变更。

4.委员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士导师资格者不得少于半数。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单位的专家,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至少聘请 2 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1-2名校外单位的专家,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至少聘请 2 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5.答辩要求: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时间不少于30分钟;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到会的其他人员提问,研究生现场回答。硕士学位论文问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现场回答每位评委提问时间不少于 3 分钟),博士学位论文问答时间不少于25分钟(回答每位评委提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

八、学位申请与审核

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及申请学位的要求参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规范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学术成果署名的通知》等。

学位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答辩秘书在正式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申请书》(一式2份)到分委会。

2.答辩后3天内研究生自行提交《学位申请书》等材料至科研办(5-2-8),具体提交清单见《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所有提交的附件均为原件。论文和其他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分开装好,档案袋上分别贴上《论文档案袋封面》和《提交材料一览表档案袋封面》,材料上需要签名及日期处均需填写完整,签名需手写签名,不可用签字章替代。

3.论文封面及颜色等其他材料按学校要求打印,详情参见附件。

九、补授学位

2024年9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研究生,如期刊文章于2024年9月30日前见刊,且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可于2024年9月申请补授学位。

所有申请补授学位人员需提交《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六份(缓授只需1份纸质版),其中学位论文应再次修改,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答辩后的实验数据和发表文章情况等相关内容。

补授工作具体安排详见《2024年秋季期学期补授学位工作安排》。

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要求为1000字以内。

2.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且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最长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3.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的涉密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4.毕业和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详见《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5.1月3日前,所有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将学位论文最终版的PDF文件(和纸质版保持一致,版权页需签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校图书馆(具体见图书馆网站通知)。


科研办

2024年823

(联系人:陈凤莲 联系电话61647799)

 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申请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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