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06-04 14:51:38
各系、所、中心及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科研设备开放共享,规范开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组织开展我院科研仪器新增入网学校共享平台及收费标准申请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仪器新增入网申请
(一)新增入网科研仪器范围
1.单价30万元(含)以上,未达到报废年限,且未加入学校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
2.单价30万元以下,且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仪器;
3.由校本部搬迁至顺德校区、原已入网现未接入的设备;
4.申请加入的科研仪器需具有准确完整的资产编号。
(二)科研仪器新增入网流程
1.设备负责人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科研办审核汇总后,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审核合格的,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公布实施。
2.批准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由学院统一组织安装智能控制器。
二、新增入网科研仪器收费标准申请
1.申请加入共享平台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科研仪器,需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提出收费标准方案和测算依据,提供至少3个单位(含校内单位)同类设备收费价格对照,经学院科研办审核汇总后,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
2.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
3.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拟收费情况汇报,集中审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统一公布实施。
4.收费标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收费标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系所根据工作性质(申请新增设备入网、申请调整收费标准),整理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至学院科研办:
(一) 申请新增设备入网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支持附件3的“收费标准方案测算依据”文件;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二) 申请调整收费标准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支持附件3的“收费标准方案测算依据”文件;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请各单位于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经系所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学院科研办,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yuanzx_work@outlook.com。
附件:
(联系人:袁瞻兴、高杨 联系电话:785547、785548)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