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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07-09-12 00:00:00  作者:  点击:

    为保证网络中心和校园网的中心设施的安全,使校园网能够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不邀请无关人员进入网络中心参观。

    第二条 外单位来访人员、本单位线路维护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网络中心相关人员联系,外来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证件经网络中心批准,并在网络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在机房内,不得随意搬动或接触网络设备,维护人员如因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网络中心设校园网值班手机24小时值班。

    第四条 网络中心采用24小时机房值班制度。采用摄像监控、环境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加强网络中心机房管理。

    第五条 指定专人负责中心机房、办公机房、室外线路的安全,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 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 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者离开时一律及时带走, 离开机房时,应关好门窗。

    第八条 不得随便改变电源及UPS线路和变动开关。定期对空调进行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第九条 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主机房内跳线和设备配置改变必须报网络中心主任批准,专人进行,并留有详细记录。

    第十条 指定责任人定期巡查所负责的场所的设备和环境,应特别注意容易出现不安全情况的地方。指定责任人在每日下班前,检查负责地点的用电设施,应将该断电的设备及时断电。平日里应注意防火、防盗。指定负责人员应尽职尽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报告。如有失职违反规定,网络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对失职者处罚,情节严重者,网络中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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