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拟组织实施2019年创新人才海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建设内容:支持在校(院)际友好协议框架下选派优秀学生出国(境)进行学习交流;或个人申请赴世界排名前200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行短期学习交流,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项目类别:分为校际交流和自主申请两类
3.选派对象:全日制在校优秀学生
4.派出期限:校际交流类项目时间以具体项目协议为准
自主申请类项目期限为3-12个月
5.选派人数:校际交流类项目20人
自主申请类项目10人
6.资助标准:校际交流类项目0.5-1万元/人
自主申请类项目1万元/人
7.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港澳台)旅费及与学习活动相关的住宿费、项目注册费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校际交流类项目
采取“学院申请—学校立项—学院选拔—学校审核—确定派出” 的管理模式。
申请单位须与国(境)外合作院校建立签署实质性《学生交流交换协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1)我校重点特色学科;
(2)外方合作学科专业或学校排名为世界前200名;
(3)近三年内已成功连续举办过同类项目,已形成定期交流和项目评估机制;
(4)派出学生的专业成绩排名为年级前10名;
项目设计时应注重对派出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外语水平、发展潜力、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情况、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尤其对学生的在外学习计划和管理机制应有具体阐述。
已获得国家、地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其他专项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可重复申请资助。
2.自主申请类项目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校内公示—确定派出”的管理模式。
要求申请者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高,综合素质好,对外交流能力强;在提交申请时需已获得外方院校提供的正式邀请函。
所申请院校世界综合排名或所申请学科排名应进入世界前200名(排名以201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
已获得国家、地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其他专项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可重复申请资助。
三、项目申报流程
1. 校际交流类项目
申请单位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人才海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校际交流类)申请表》,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与外方已建立实质性学生交换(流)合作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合作协议等),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立项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于2019年5月底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获得立项的单位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学生选拔推荐,经院内评审和公示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并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2.自主申请类项目
申请者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人才海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自主申请类)申请表》并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个人简历、学习计划、上一学年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上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于2019年5月底确定资助人员名单。
四、项目实施管理
1.获资助人员原则上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派出,未派出者需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说明主要原因,否则将视情况取消资助资格。
2.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派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按期派出;在学生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在学生回国后,根据交流形式制定考核办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总结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为核销相关费用和未来继续申请资助的重要依据。
3.相关管理机制参照《南方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管理办法》(校外字[2012]14号)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17]39号)执行。
五、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人才海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校际交流类)申请表
2. 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人才海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自主申请类)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林心宇,电话:6164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