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业务
实行“一站式服务”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接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粤府港澳办函〔2011〕561号”通知:为优化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工作流程,简化审批办证环节,提高审批办证效率,减少申办单位办证时间,该办将从2011年10月8日起实行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业务“一站式服务”。主要内容有:一是将原因公赴港澳团组报批资料和申办通行证及签注资料分别受理合并为一次受理,申办单位可将团组报批资料和办证资料备妥后报省港澳办,省港澳办设立统一的窗口受理报批及办证资料,窗口设在办证中心前台。二是办证费用相应调整为在领取通行证时缴纳。三是允许申办单位根据团组出访实际需要,选择办理审批办证、审批或办证手续。如团组资料中未附办证资料将视为只办理审批手续,待审批完结后我办将把任务批件交换或邮寄给申办单位。四是对有关办证表格进行简化,将原《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和《因公出访人员一览表》合并为《申请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各申办单位请于10月8日起按照新表格填报有关资料,从11月1日起,我办不再受理旧格式表格。申办常驻港澳工作人员通行证及签注填报表格维持不变。为确保表格内容清晰,减少人为失误,有关报批、办证表格及填写内容请打印(有关报批及办证的各类表格可在省港澳办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mo.gd.gov.cn)。
请各申办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一站式服务”有关操作详情,可致电查询,电话:61648469。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