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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征兵工作流程
[作者:] [日期:2015-05-26 12:03:06]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校学生征兵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征集任务,现将2015年度征兵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
5、6月份开始,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征兵宣传发动,深入搞好兵役法规、征兵政策和典型人物事迹等内容的宣传,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人生理想,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由学校武装部及各学院组织。
二、网上报名
有意向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登陆“全国征兵网”了解征兵信息及相关优惠政策,自行登记报名应征(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成功后,
男生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两表一式两份,交武装部审核;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交财务处及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学生处留存一份,一份返还学生。
女生自行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两表一式两份,交武装部审核;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交财务处及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学生处留存一份,一份返还学生。
三、初审初检
学生在学校放假或毕业离校前,按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生证参加初审初检。
由学校武装部组织。
四、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本人,学生要按通知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组织的体格检查,并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体检的组织由学校武装部负责。
五、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后由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学生,县级征兵办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返还学生,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要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生处,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学费资助由学生处负责。
六、后续工作
对批准入伍的学生,由武装部统一做好资料存档;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籍保留等相关工作;学生处、财务处负责做好学费资助工作;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去向及后续跟踪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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