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采购效率,经学校2019年10月第40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附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需提交学校论证的额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附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需提交学校论证的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以上,未达到论证额度标准的,不纳入学校论证范畴。
2、附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额度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大型设备,请将采购设备情况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附属医院使用学校经费购置的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本通知自2019年10月2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调整附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论证额度的通知
2.附属医院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备案表
3.南方医科大学设备采购计划申报细则(内含附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原额度要求)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刘静,电话:6164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