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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8   点击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2020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本学期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实验室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现阶段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作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担负起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学校月度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有效整改方案及时限,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要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精麻类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特种设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高危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做好实验人员教育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实验室提前安排好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实验项目等),做好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间安排,严禁实验人员聚集。高危实验项目,请在实验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禁单人开展高危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四、做好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做好管理;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台账,严格遵守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精麻类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系统梳理和摸排本单位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情况、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管理情况等,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传染性、致病性的菌种、病毒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保存、运输和使用,用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高压灭菌锅应在具有安全操作及管理资质人员指导下进行。要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远离热源。

八、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要存放于固定区域,确保存放危险化学废液场所通风,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实验动物尸骸回收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生物医疗废弃物回收时间:每周三8:00-14:30,回收地点:实验教学楼一楼。

九、做好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继续执行开放运行实验室“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0-62789008。

学校将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对各单位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查,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话:020-616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