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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购置项目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2-11-04   点击数:

 一、业务对接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基础医学院

老师

13631338839

 

1、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地点:教学区15栋

2、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购置项目受理集中办公地点:教学区15栋2楼会议室

3、各单位完成一项立刻提交一项,只能提前,不能延误;

4、各项申报材料(在设备管理系统均已标明)的提交一次定稿,不能反复;

5、各单位必须依法、据实编制设备采购需求,合理编制设备采购预算;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负责。

 

中医药学院

老师

13602842983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老师

13632102986

药学院(科研)

夏老师

13632101363

药学院(教学)

许老师

13602842983

公共卫生学院

刘老师

13719019056

P3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

刘老师

13719019056

护理学院(科研)

张老师

13556185917

护理学院(教学)

夏老师

13632101363

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

张老师

13556185917

法医学院

夏老师

13632101363

外国语学院(科研)

张老师

13556185917

外国语学院(教学)

钱老师

13632102986

卫生管理学院

刘老师

13719019056

康复医学院(科研)

张老师

13556185917

康复医学院(教学)

刘老师

13427506585

通识教育部

刘宏志

13533114435

图书馆

刘宏志

13533114435

中心实验室

张老师、刘老师

13556185917、13427506585

网络中心

钱老师

13632102986

教务处

钱老师

13632102986

实验动物管理中心

许老师

13602842983

P2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中心)

夏老师

13632101363

脑中心SPF房(实验动物管理中心)

夏老师

13632101363

总联络人:曹主任,电话:13602436034

二、时间节点

11月4-6日,各单位严格按照校长办公会审定的设备采购清单核实设备管理系统中的上报材料,提供准确的佐证材料、合规合法的参数指标,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随报随审。

11月7-8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整理审核通过的采购项目,制作论证文件;

11月9-10日,委托第三方对参数指标、预算实施论证;

11月11日,各单位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

11月12-13日,修改后的采购项目提交学校大型设备论证;

11月14日,根据论证结果调整相关材料;

11月15日,将整理好的采购资料推送招标采购中心。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作为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购置项目的申报单位,具有严格审核设备采购全环节的职责。各单位负责人是设备申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设备用途及属性、设备场地安排、设备论证、合同签订等过程的组织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安排熟悉设备采购工作的专职人员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紧密对接,做好各项材料提交及修订,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