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危险源管理。各实验室在放假前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和4月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清单,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排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特种设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物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及时整理危险源清单和安全隐患清单;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假期期间实验人员准入管理。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020-62789008)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禤智东,联系电话:6164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