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仪器所在单位应在大型仪器设施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范要求将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功能、应用范围等基本信息和共享使用办法、机时分配方案、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必要信息(涉密等特殊情况除外)报送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公示(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网址www.gdkjzy.net)。现就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运行正常、性能指标良好的5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涉密仪器除外),具体清单详见附件2。已不能正常运行或达到报废年限待处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可不报送,但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操作流程
本次信息报送依托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网址http://dygx.smu.edu.cn/)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其中,未纳入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需先在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完成入网。入网操作流程:学院管理员在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后台【仪器设备管理】添加设备名称,并将该台设备分配给具体的仪器管理员,由仪器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并发起推送。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好省科技厅文件精神,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
2.各学院50万元(含)以上设备清单
3.操作流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话:616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