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中秋、国庆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假期前实验室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各实验室在放假前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和假期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清单,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做好实验室水、电、气、大功率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假期期间,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大功率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做好实验室人员准入管理工作。对于假期期间、夜间仍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必须经实验室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继续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严格执行仪器使用登记、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等制度;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020-62789008)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927日  

(联系人:禤智东,联系电话:6164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