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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设备维修管理及报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0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使设备维修和报账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现正式启用设备维修系统,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维修办理流程

申报设备维修计划——审批确定维修供应商——签订维修合同(5万元以上须盖学校合同公章)——维修结束后组织验收——整理相关附件资料(详见附件1)报账。

二、设备维修系统登录路径

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uis.smu.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登录,打开“管理”菜单中的“设备管理系统”,在右下角点击进入设备维修系统。

三、设备维修报账相关要求

1.设备维修项目,原则上均需从设备维修系统申报维修计划。纸质发票、维修合同、验收报告需使用原件,其他报账附件资料请在设备维修系统下载打印,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和财务管理规定报账。

2.批量集中维修项目需先单独进行立项审批,按审批要求执行。报账附件资料需使用原件,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和财务管理规定报账。

3.学校只有使用权或者整体建设项目中不能单独剥离的设备维修项目,使用《南方医科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2024版)》申报维修计划。报账附件资料需使用原件,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和财务管理规定报账。

4.线上自行采购0.1万元以下的设备维修耗材,用户按零星采购材料费方式直接报账。0.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维修耗材,需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维修方式执行。

5.设备维修因增加功能添置的零配件,按《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设备附件登记手续,需附固定资产入账单。


附件:1.设备维修报账(借款)应附材料清单

      2.南方医科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2024版)

      3.设备维修申报计划表(借款专用)

      4.设备维修申报计划表(报账专用)



                         财务处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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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彦,陈玉和,电话:61647170,6164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