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重大设备更新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设备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中心联合发展规划处并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学校重大设备更新采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于6月3日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学校设备采购中发现的问题,为做好设备更新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加快经费使用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聚焦先进性、必要性、共享性等关键要素,广泛、深入、科学开展设备调研、论证工作,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2.设备论证要充分考虑相应的场地、人员配备情况,确保设备到位后3个月内投入正常使用,做到“谁申报、谁负责”,避免出现购置设备长期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各单位将《重大设备更新承诺书》、《重大设备更新采购顺序表》纸质版由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设备与实验管理中心刘树森老师处,设备管理系统开启填报采购计划时间为7月1日-7月5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批复额度、设备采购轻重缓急、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共享等情况分批执行采购。


附件:1、重大设备更新承诺书

2、重大设备更新采购顺序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刘树森   联系电话:020-62789204)